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8月28日消息,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、董事长王宜林涉嫌受贿一案线上炒股配资公司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日前,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宜林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王宜林(资料图)
公开信息显示,王宜林,男,汉族,1956年9月生,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人,教授级高级工程师,1982年从华东石油学院(中国石油大学)勘探系石油地质勘探专业大学毕业,2002年从中国石油大学(北京)地球科学系矿产普查与勘探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。
王宜林早期在新疆石油管理局任职,2003年7月由新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、党委书记调任中国石油集团总经理助理,后任副总经理、党组成员,并兼任集团安全总监。
2005年11月,王宜林任中石油集团董事,2011年调任中海油董事长。2015年5月,王宜林重返中石油接任董事长,2020年1月,王宜林到龄退休。
2021年5月,王宜林被聘任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,至2024年2月不再担任。此外,王宜林还担任过中国企业联合会、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,中国企业联合会常务理事等职务。
2024年2月2日,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,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、董事长王宜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7月31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,经中共中央批准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、董事长王宜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,王宜林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长期结交政治骗子并被其利用,对抗组织审查;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,违规收受礼金;违背组织原则,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,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;廉洁底线失守,纵容、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私利;不重视家风建设,对配偶失管失教;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,大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调整、项目承揽、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王宜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,决定给予王宜林开除党籍处分;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极目新闻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、新华网、经济日报、第一财经
(来源:极目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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